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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李斗先生发来的《辞职报告》,李斗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董事熊韬先生已于2021年6月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经公司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陈文松先生、郭向宇女士(后附简历)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公司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对候选人的审查,董事候选人陈文松先生、郭向宇女士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 月 26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文松先生,男,197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经理。

  2、郭向宇女士,女,1984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现任职务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总经理助理。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1-03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为天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额度);

  ●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38,000万元。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公司2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进行的关联交易共2次,累计金额223.42万元;公司与空港天宏未发生交易;

  ● 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天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拟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人民币5,600万元(敞口金额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敞口金额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拟向北京农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国内商业保理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额度38,000万元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应为其中30,400万元提供担保,空港天宏应为7,600万元提供担保,根据空港天宏2021年3月31日财务报表,截止2021年3月31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210.34万元,净资产551.88万元;2021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451.99万元,实现净利润-3.7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空港天宏资产规模无法与其应提供的7,600万元担保额匹配,为保证天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天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即担保额度不超过38,000万元,由于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进行的关联交易共2次,累计金额223.42万元;公司未与空港天宏发生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为天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38,000万元。

  空港天宏是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为公司关联方,是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空港开发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21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空港开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赵志齐

  注册资本:18,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09月15日

  主营业务:销售五金、交电(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化工、百货、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工业项目、工业技术、高科技工业的开发、咨询服务;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721,686.63万元,归母净资产150,692.8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685.58万元,实现净利润-18,358.1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718,052.10万元,归母净资产146,148.69万元;2021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38,999.79万元,实现净利润-1,067.1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空港天宏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8号蓝天大厦二层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门振权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04月22日

  主营业务: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劳务派遣;保洁服务;人工搬运;人员培训;接受委托从事劳务服务;商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婚姻介绍(涉外婚姻除外);家庭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委托加工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517.39万元,净资产587.7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29.63万元,实现净利润59.8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210.34万元,净资产551.88万元;2021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451.99万元,实现净利润-3.7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三)法定代表人:胡文节

  (四)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技术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保洁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金属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品、机械设备、办公用品;销售食品;工程设计;普通货运;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仅限餐厨(含废弃油脂)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1,218,307,492.19元,负债总额1,086,955,900.5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2,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086,955,900.52元),净资产131,351,591.67元,资产负债率89.22%。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92,438,993.60元,净利润1,057,699.86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1,052,162,531.18元,负债总额920,823,731.1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2,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920,823,731.15元),净资产131.338.800.03元,资产负债率87.52%。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1,488,012.70元,净利润-12,791.64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六)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关系

  天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出资额及股权比例见下表:

  

  四、《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保证合同》

  公司为天源公司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履约安排为:公司为天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北京农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公司为天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反担保合同》

  为保证公司权益,由空港天宏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为公司按照授信事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所履行的保证责任,包括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天源公司借款清偿完毕或公司向空港开发追偿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的所有款项、利息及费用完毕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6,55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北京农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37.37%,其中:天源公司45,000万元,北京天保恒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550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完成转让所持北京天保恒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公司正配合北京天保恒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的解除手续。截至2021年6月30日,北京天保恒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按贷款合同归还本金3,250万元,归还利息1,124.56万元,借款余额1,550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申请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为保证公司权益,进一步降低风险,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天源公司顺利展开融资计划,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超过公司所持股权比例的超额担保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交易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超公司股权比例的担保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天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对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天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天源公司向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8,000万元的连担责任保证,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本次为天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北京农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及与空港开发办理反担保事 项的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二)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天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1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0日

  至2021年8月11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15:00至2021年8月11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15:00至2021年8月1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1-03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7月1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五人,实际出席董事五人,公司董事长赵志齐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李斗先生发来的《辞职报告》,李斗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公司董事熊韬先生已于2021年6月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补选董事。

  根据公司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提名函,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名陈文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郭向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文松先生、郭向宇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陈文松先生、郭向宇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的任职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文松先生、郭向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对候选人的审查,董事候选人陈文松先生、郭向宇女士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1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37,6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本次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拟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人民币5,600万元(敞口金额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敞口金额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拟向北京农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国内商业保理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额度38,000万元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应为其中30,400万元提供担保,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应为7,600万元提供担保,由于空港天宏资产规模无法与其应提供的7,600万元担保额匹配,为保证天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天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即担保额度不超过38,000万元。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为保证公司权益,由空港天宏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为公司按照授信事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所履行的保证责任,包括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天源公司借款清偿完毕或公司向空港开发追偿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的所有款项、利息及费用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天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三)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本次为天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北京农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及与空港开发办理反担保事 项的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内容详见2021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8月11日下午14: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1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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