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经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经审议,同意提名黄维君先生、刘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1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1日
至2021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8月10日下午18: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1年8月10日9:30-11:30,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
联系人:冯国梁、刘志刚
电话:0536-6710522
邮箱:fengguoliang@yuanlichem.com
liuzhigang@yuanlichem.com
邮政编码:262400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修华先生、秦国栋先生、王俊玉先生、刘玉江先生、冯国梁先生、张建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姜宏青女士、丁玲女士、张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后,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修华先生、秦国栋先生、王俊玉先生、刘玉江先生、冯国梁先生、张建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姜宏青女士、丁玲女士、张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的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及符合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维君先生、刘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本次推选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将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之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刘修华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昌乐县科苑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利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秦国栋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山东海化天合有机化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处副处长,元利化工生产技术部主任,元利化工副总经理,元利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
王俊玉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潍坊有机化工厂科员,山东海化天合有机化工有限公司科员、副处长、处长,潍坊五洲货运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利化工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玉江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潍坊凯盛食品有限公司综合会计,元利化工会计主管、财务部主任,元利化工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冯国梁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元利化工国际贸易部主管,元利科技国际贸易部主管、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建梅女士,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元利化工化验室科员、质检部部长兼化验室主任,元利科技质检部经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元利集团董事、质检部经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
姜宏青女士,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丁玲女士,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历任潍坊柴油机厂理化工程师,山东衡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山东潍柴华丰动力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山东衡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山东国耀(潍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山东泰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张强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南京清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副总经理。
附件二: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黄维君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元利化工MDBE事业部经理、苯精制事业部经理,元利科技总经理助理、苯精制事业部经理、增塑剂事业部经理。现任元利科技监事会主席、重庆元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黄维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1,007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黄维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国辉先生,男,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今,在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元利化工办公室主任、仓储物流部经理、审计部经理,现任元利集团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购部经理。
刘国辉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993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刘国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公司拟提高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调整后,公司可购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管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授权有效期及投资总额等其余内容不变。
新增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将视受托方资产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总和的68.99%。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节省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 “其他流动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增加了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可预期的风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功能效率,提高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增加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元利科技本次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保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上市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元利科技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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