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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市北壹中心房屋所有权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物业”)作为资产支持、以目标物业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撑,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并以相应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起设立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27)、《市北高新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临2020-028)、《市北高新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0-031)。

  2020年9月,公司收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编号为“上证函〔2020〕1952号”的《关于对国君-市北壹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下称“无异议函”),载明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上证发[2014]80号)等有关规定,国君-市北壹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无异议函》明确国君-市北壹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21亿元,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临2020-047)。

  2021年7月27日,公司收到本次专项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君-市北壹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公告》,载明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认购资金已经达到《国君-市北壹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约定的专项计划目标募集规模,并已具备成立条件,本专项计划于2021年7月27日正式成立。

  截至2021年7月27日,本专项计划已完成发行,公司收到全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1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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