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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2021-05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委托方: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1年对公结构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249、 2021年对公结构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六期产品48、2021年对公结构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七期产品100、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1年第14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5天、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鉴于公司现金流充裕,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产品均为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且保证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年对公结构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249

  产品名称:2021年对公结构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249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56%

  产品起息日:2021年5月14日

  产品期限:90天

  产品金额:公司认购金额10,000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本结构性存款挂钩标的包括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贵金属指数等。

  产品收益: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本金及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中国光大银行并不确保客户最终收益的有无及多少,中国光大银行仅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为限,在投资兑付日中国光大银行将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支付款项支付至客户指定账户。

  2、2021年对公结构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六期产品48

  产品名称:2021年对公结构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六期产品48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55%

  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4日

  产品期限:90天

  产品金额:公司认购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本结构性存款挂钩标的包括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贵金属指数等。

  产品收益: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本金及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中国光大银行并不确保客户最终收益的有无及多少,中国光大银行仅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为限,在投资兑付日中国光大银行将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支付款项支付至客户指定账户。

  3、2021年对公结构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七期产品100

  产品名称:2021年对公结构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七期产品100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55%

  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5日

  产品期限:90天

  产品金额:公司认购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本结构性存款挂钩标的包括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贵金属指数等。

  产品收益: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本金及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中国光大银行并不确保客户最终收益的有无及多少,中国光大银行仅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为限,在投资兑付日中国光大银行将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支付款项支付至客户指定账户。

  4、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1年第14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1年第14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1.3%或3.2%或3.3%

  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27日

  产品期限:35天

  产品金额:公司认购金额4,000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本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产品收益:本结构性存款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日,则广发银行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向投资者偿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下述规定,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与股票指数价格水平挂钩,本结构性存款所指股票指数价格为沪深300指数市场交易价格,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为扣除结构性存款相关费率后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率。在产品结算日,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大于等于高行权价格,则到期收益率为3.3%;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小于高行权价格,且大于等于低行权价格,则到期收益率为3.2%;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小于低行权价格,到期收益率为1.3%。投资者获得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结构性存款本金×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365;低行权价格:期初价格×93.9%,高行权价格:期初价格×100%。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拟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谨慎决策。

  2、公司实施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密切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短期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本次理财交易对方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49%,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4,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一季度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22.58%,占净资产的比例为9.91%,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3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管理人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1、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意见: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合法合规性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进行短期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期限内进行短期投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合法合规性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本金的资金进行短期投资,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八、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认购证明及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2021-056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羚锐制药”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7月12日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184名激励对象授予1,376.4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发布的《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目前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183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1,372.06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5日出具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01号》,截至2021年7月15日止,公司实际收到18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65,584,468.00元(大写:陆仟伍佰伍拾捌万肆仟肆佰陆拾捌元整)。

  本次授予18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13,720,600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用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13,720,600股回购股份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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