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原因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1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7,550,000股变更为257,528,9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57,550,000元变更为257,528,900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以“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为己任,经过十多年的经营实践,公司对其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和企业核心价值观有了更加深刻而又具体的认识,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对其经营宗旨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经营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风险简述: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期间,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库”)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000万元。根据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海量数据库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为海量数据库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关联方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作为海量数据库的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海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发生过1次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为2,900万元,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海量数据库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海量数据库日常经营发展所需,本次财务资助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海量数据库业务发展,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预计在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期间为海量数据库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

  根据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海量数据库增资和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将成为公司与关联人肖枫先生(现任公司总裁、董事)、王振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等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预计事项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为海量数据库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及其关联方未发生除已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说明

  公司就海量数据库增资和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新进股东肖枫先生(现任公司总裁、董事)和王振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财务资助预计事项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构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为海量数据库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肖枫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曾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客户经理、NCR(中国)有限公司数据仓库事业部区域经理、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服务支持总监、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3,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肖枫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肖枫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王振伟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高级客户经理、Veritas(中国)公司华南区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振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王振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王振伟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财务资助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类型为提供财务资助,交易标的为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期间,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海量数据库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000万元。

  (二)海量数据库基本情况

  

  (三)权属状况说明

  公司所持有的海量数据库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股东情况

  1、增资前海量数据库的股东持股情况

  

  2、增资后海量数据库的股东持股情况

  

  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刘惠女士以自有资金共同向海量数据库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3、肖枫先生和胡巍纳女士受让股权后海量数据库的股东持股情况

  

  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黄晓涛先生将其持有的海量数据库50万元认缴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转让给肖枫先生和胡巍纳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4、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调整后海量数据库股东持股情况

  

  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议案》,同意珠海一起进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海量数据库6万元认缴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转让给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巍纳女士直接持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五)海量数据库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海量数据库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110C013882号《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期间,公司拟向海量数据库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00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发展数据库业务需要持续投入资金,为解决海量数据库经营资金缺口,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向海量数据库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支持其日常经营所需。

  海量数据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海量数据库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综上所述,该资助事项风险可控,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交易定价公允、合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期间,为海量数据库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关联董事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财务资助收取的利息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认为公司为海量数据库提供财务资助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决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及其关联方未进行除已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监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公司代码:603138                  公司简称:海量数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闫忠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8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议案的内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议案的内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肖枫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调整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议案的内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2018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1年1月2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3、2021年2月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6、2021年4月15日及2021年5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57,55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51,000.00元。

  7、2021年7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57,55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51,000.00元,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21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不再发放对应现金股利。

  综上可得,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仍为6.87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授权事项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144,957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相关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57,550,000股减少为257,528,900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1,1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及公司减资程序,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