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9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杨生清、李竹君及湖南和兴能源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和兴能源石油有限公司不低于70%股权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收购标的公司不低于70%股权(最终收购股权比例在签署正式交易协议时由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承诺在4个月内对其加油站资产、经营情况进行梳理整合,达到公司收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一、 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相关约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各方正在就股权收购事宜进行磋商并落实《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约定的部分事项。因标的公司的部分加油站存在遗留问题导致双方暂未达成共识,鉴于《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中的期限条款即将届满,经各方协商同意延期3个月,完善相关内容。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与杨生清、李竹君及标的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和兴能源石油有限公司不低于70%股权的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各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中的“第7条协议终止”之第2款修改为“若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各方未能达成并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或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谅解备忘录,本协议自然终止。”
2、 各方一致同意原协议中除前款修改外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3、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 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风险提示
公司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及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协议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收购事项以协议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和兴能源石油有限公司不低于70%股权的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