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简称“物资公司”)、山东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外贸公司”),以及外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志出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高志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物资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为1.00亿元(未特殊注明,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元),为外贸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为9.72亿元,为高志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为2.00亿元。截止本公告日,为以上三家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6,976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为3.00亿元;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亿元;公司2021年度对山东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志出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为4.00亿元。上述担保共计27.0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7.00亿元,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详见公司2021年4月14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04),《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011),及公司2021年5月25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19)。
二、担保实施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公告如下:
被担保人物资公司、外贸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志公司为外贸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011)。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
保证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发生的有效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担保金额:3.72亿元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保证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发生的有效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担保金额:5.00亿元
3.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保证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发生的有效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担保金额:1.50亿元
4.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保证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发生的有效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担保金额:1.00亿元
5.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保证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发生的有效期限: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
担保金额:1.00亿元
6.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保证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发生的有效期限: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
担保金额:0.50亿元
上述具体业务的期限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及山东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志出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的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共计27亿元的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没有发现侵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该事项已经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1,714,204,5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115,300股,弃权1,371,900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额12.72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5%;实际发生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6,976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6%。
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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