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5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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