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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5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计划”),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9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69元/股(含)调整为5.5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16日、2021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00,0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8,777,457.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对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 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6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4,201,14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550,286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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