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8.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8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21年6月9日回复了《反馈意见》。
鉴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超过有效期,需要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并更新财务数据后提交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查,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于2021年6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2021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0783号)。
截止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补充尽调等工作,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申请文件。
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0783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的审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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