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普通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德华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完成后,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审批、备案、登记手续。同时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一、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55,556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2,88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8,755.5556万元,公司类型相应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且尚处于授权期限内,因此本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