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文永均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文发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穆曼怡、刘恋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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