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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一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45%股份,向北京鸿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3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决定对本次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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