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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2版)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14版)

  (上接C12版)

  注:现任职工代表监事洪名高为 2020 年8 月聘任,其2020年1-7月薪酬未列入上表。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八、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余国旭持有公司6,362.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4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杜顺仙持有公司 4,16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77%;余恒持有公司 2,192.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1%;余杜康持有公司2,13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余杜康四人合计持有公司 99.04%的股份。余国旭与杜顺仙为夫妻关系,余恒和余杜康系余国旭和杜顺仙之子。2017年3月15日,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余杜康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以余国旭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因此,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余杜康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余杜康的简要情况如下:

  1、余国旭先生

  1958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191958********,住所为浙江省龙游县横山镇横山村庆丰路1号。

  2、杜顺仙女士

  1958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191958********,住所为浙江省兰溪市上华街道下余村上余24-1号。

  3、余恒先生

  1983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191983********,住所为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延安路1号1幢2单元401室。

  4、余杜康先生

  1987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811987********,住所为浙江省兰溪市上华街道下余村上余24-1号。

  九、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5、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2,337.94万元、60,461.85万元及69,273.20万元。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期初增加8,123.91万元,增长15.52%,主要系公司2019年继续增加对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投资以及子公司恒鑫电力应收国网衢州公司电力补贴款增加所致。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期初增加8,811.35万元,增长14.57%,主要系货币资金、存货和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所致,具体变动原因参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相关内容。

  从资产结构上来看,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其中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是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重资产的特点。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7,102.00万元、30,292.72万元及33,432.7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8.01%、96.28%及96.2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和资产总额的上升逐年上升。

  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8年末增加3,190.72万元,增长11.77%,主要系随着公司资产和销售规模的增加,公司增加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所致。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9年末增加3,140.00万元,增长10.37%,主要系公司期末短期借款和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49、0.50及0.62,速动比率分别为0.43、0.46及0.50,逐年上升。2018年,公司偿还全部长期借款并增加短期借款金额,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加从而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现金流状况较好,短期偿债能力持续改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78%、50.10%及48.26%,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2,759.34万元、18,106.12万元及20,707.43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8.05倍、13.31倍及14.30倍,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① 公司利润总额逐年增长导致了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的增长;② 公司2018年偿还了利率较高的长期借款后利息支出有所下降,利息保障倍数提高。综上,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均处于较高水平,利息不能偿还风险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580.56万元、7,101.28万元及10,424.61万元,均为正数,现金流较为充裕。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2018-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79、5.56及5.33,总体稳定,与公司信用政策相符。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恒鑫电力与电力公司的生物质发电政府补贴款回收周期加长导致2019年末应收账款增长较多。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本期生物质发电政府补贴款进一步增加所致。

  2018-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7.25、22.23及14.06。2019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2018年上升,主要系营业成本随收入增长且存货账面价值下降所致;2019年末,公司燃煤热电机组拟于春节前暂停供热并进行检修,煤炭库存量于停机前均保持在较低水平。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期末煤炭账面价值大幅上升所致:① 自2020年四季度以来,煤炭价格上涨且维持相对高位运行,公司期末煤炭平均单价较2019年末增加;②因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第二阶段拟于2020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公司增加了2020年末煤炭的备货量;③ 根据浙江省2020年12月短期临时性“拉闸限电”措施,龙游经济开发区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了有序用热政策,具体措施包括限制园区企业用汽量、安排部分企业停产检修等;受上述措施影响,公司2020年12月煤炭消耗较计划有所减少,进一步导致公司期末煤炭库存量增加。

  2、盈利能力分析

  (1)经营成果及其变化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作为园区集中供热企业,报告期内顺利完成了生物质热电联产的高温高压技改项目和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工程,从而提升了公司热电联产机组的综合热效率,增加了产能。随着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入驻企业的供汽需求逐年增长,公司实现了业务的快速发展,营业收入、盈利水平持续增长。

  (2)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燃煤热电联产销售收入分别为31,824.64万元、37,770.99万元及41,078.88万元,其中2019年度较2018年度增长18.68%,2020年度较2019年度增长8.76%,保持稳步增长。随着园区企业用热需求的上升,公司积极推动技改扩建项目,于2018年开始实施本次募投项目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新建2台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25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烟气超低排放等配套设施。2019年3月,该项目第一阶段的1台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台25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建成并投入运营,公司对外供热能力从168.75t/h提升至 303.75 t/h,使得公司2018年至2020年燃煤热电联产收入规模均有所增长。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销售收入分别为8,067.19万元、8,913.47万元及10,035.22万元,复合增长率为11.53%,主要系子公司恒鑫电力在2018年3月完成了生产线高温高压技术改造项目,将原中温中压锅炉及汽轮机组改造为高温高压锅炉及汽轮机组,有效降低了能耗,提高了综合热效率,发电能力进一步提升,使得2018年和2019年收入均保持了较快增长。2020年度,公司在落实当地政府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基础上,保障园区内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用汽需求,恒鑫电力在春节及新冠疫情期间未停工,生产未受影响,当年实现8,590.00小时的运行时间,产量处于近几年的最高水平,并实现收入10,035.22万元,较2019年度相比有所增长。

  (3)营业成本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的成本变动情况按照燃煤热电联产和生物热电联产具体分析如下:

  1)燃煤热电联产的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燃煤热电联产中直接材料包括煤炭、石灰石、工业用水等直接燃料和辅料,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直接材料金额随着销售额的增加而逐年上升,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1.82%、78.85%及77.20%,呈现下降趋势。其中2018年至2019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主要与煤炭采购价格逐年下降以及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上升有关,2020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主要因为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及新建煤场投入使用后带来折旧费用占比上升所致。

  2)生物质热电联产的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生物质热电联产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其变动主要与生物质燃料成本的变动相关。生物质燃料成本在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发生额分别为4,201.81万元、4,700.27万元及4,800.88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68.98%、72.39%及74.08%。

  报告期内,生物质热电联产中直接人工主要为生产车间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保公积金等,有所波动。2019 年度直接人工较 2018 年度增长12.72万元,主要系生产车间人员变化和公司薪酬水平整体上升所致。2020年,直接人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国家在疫情期间减免企业社保缴纳,使得恒鑫电力生产人员的社保和公积金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生物质热电联产中制造费用金额分别为1,375.69万元、1,286.81万元及1,193.53万元,占其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2.58%、19.82%及18.42%,逐年下降,主要系折旧费用的发生额逐年下降所致。子公司恒鑫电力2019年度及2020年度恒鑫电力的折旧费用有所下降主要因为部分专用设备的折旧已经提足但仍继续使用。恒鑫电力自2009年开始投产运营,除锅炉和汽轮机组于2018年完成了技术改造和更新以外,其他专用设备使用已满10年,该部分专用设备对应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447.79万元。

  (4)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上升和技改项目的完成,主营业务毛利额呈现较快的增长,2018年至2020年分别为10,903.88万元、14,826.66万元和15,854.2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58%。燃煤热电联产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81.73%、84.19%及78.00%,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8,446.52万元、40,648.78万元及45,196.58万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94.43%、95.92%及95.63%,显示出公司主营业务创造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为生产型企业,购买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2018年、2019年及2020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比例分别为83.21%、81.53%及82.03%。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006.90万元、-7,037.77万元以及-4,339.93万元,净额均为净流出,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为主,该等支出主要与公司的技改项目投资和设备的更新改造相关。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4.87万元、-705.15万元及-4,804.99万元,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26,859.14万元、29,831.50万元及30,671.50万元,主要是公司为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取得的现金及吸收股东投资所增加的现金。其中,公司于2018年完成了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除此之外,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满足经营需要而新增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26,344.27万元、30,536.65万元及35,476.49万元,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分配现金股利的金额分别为4,200.00万元、4,575.00万元、5,250.00万元,其他主要为各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支付借款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三)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情况如下:

  1、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4、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5月15日,恒盛能源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

  2019年4月12日,恒盛能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6.1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9日。

  2020年5月20日,恒盛能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4日。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五、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有2家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控股、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恒鑫电力

  2、宏联贸易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募投项目可行性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具体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

  (一)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36,320.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2,500.00万元,拟在发行人现有厂区内建设2台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25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2套烟气处理设施以达到环保超低排放要求,并建设9.46公里厂外蒸汽管网。

  本项目分两个阶段建设,分别包括1台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台25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烟气超低排放等配套设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完成了本项目的建设,其中本项目第一阶段于2019年3月正式投入运行,第二阶段于2020年12月正式投入运行。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我国政策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国家发改委2019年最新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列为鼓励类产业。

  本项目采用高参数锅炉和背压式汽轮机组,并同步实施环保超低排放,属于国家鼓励类投资方向。

  (2)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发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优势

  高效的热电联产是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技术手段,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节能减排的重视逐渐加强,各地区严格控制耗煤新项目的准入,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并积极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以热电联产为代表的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模式持续升温。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避免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各自另建工业锅炉房分散供热,极大提高当地燃料利用效率,降低园区工业能耗和污染排放,实现节能减排,并进一步提升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公用设施配套能力,有利于园区不断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园区供热增长需求,增强盈利能力

  发行人所在的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用地规模以及产业规模快速扩大,产业涵盖特种纸、食品饮料、高档家居等领域。根据《龙游县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推进“421”行动计划》(龙政办发[2020]15 号),2020年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将重点推进21个工业项目,总投资达到85亿元,其中涉及到多个重点用热项目的建设落地,将大幅增加发行人的蒸汽销量,具体如下:

  (下转C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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