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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以通讯形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俞倪荣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陆家嘴金控广场T1楼21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6日

  至2021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021-50342907)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上海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或上海证券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和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及修订制度明细

  1、《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2、本次修订相关制度明细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注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注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修订后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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