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9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2021年5月23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与杭州鸿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鸿源”)于2021年5月23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与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于2021年5月23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杭州鸿源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巴莫科技”)38.6175%的股权,交易价格为135,120.00万元;同时华友控股同意将持有的巴莫科技26.4047%股权代表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本次交易的交割情况
2021年6月9日,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杭州鸿源支付完成全部股权转让价款。2021年7月26日,公司就本次交易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14号)。2021年7月29日,巴莫科技38.6175%的股权转让交易已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交割,且《表决权委托协议》已生效,公司取得巴莫科技26.4047%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巴莫科技65.0222%的表决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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