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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58,441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份。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4号),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1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50元,发行后总股本41,112.00万股。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1,112.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325,47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3,794,53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58,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8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晶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晶晨股份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晶晨股份对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晶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总数为1,558,441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558,441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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