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20 公司简称:方邦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登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业绩考核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业绩考核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3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邦股份”)于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51号),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7,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8,560,377.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039,622.6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7-6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同时,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将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履行的程序
2021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方邦股份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文件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5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邦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钟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3、公司于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2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8)。
4、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5、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0年推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磁屏蔽膜,新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包括珠海超薄铜箔项目和广州募投项目,前者主要新产品为锂电铜箔、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低轮廓软板铜箔等;后者主要新产品为挠性覆铜板)。因此,在设定考核指标时,公司综合考虑了电磁屏蔽膜业务发展情况,同时重点考虑了新项目新产品对考核指标的贡献值。
2020年爆发的全国新冠疫情和2021年5月广东再次爆发的新冠疫情对公司新项目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叠加施工地质条件复杂、雨水台风恶劣天气频繁等方面因素制约,公司新项目进度落后于预期,进而延缓了新产品投产并最终影响销售收入的进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新项目尚未形成规模销售收入,最终导致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客观环境、科学性以及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
基于以上,公司拟根据新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新产品实际投产进度,适度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二)调整内容
《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调整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销量”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的产品销量。
此外,针对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之“三、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部分做了相应的文字修订。除此之外,《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三、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是一家高端电子材料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电磁屏蔽膜、导电胶膜、极薄挠性覆铜板及超薄铜箔等,均属于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发展的根本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以极薄挠性覆铜板、超薄铜箔等新产品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产品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珠海超薄铜箔项目已基本完成土建工程建设,部分产线已开始试产锂电铜箔产品,部分产线及铜箔后处理系统等关键设备仍在进行安装调试,各类铜箔产品的客户测试认证工作有序推进,试产产线当前效率较低,产量有限,尚未形成规模销售收入;广州募投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封顶,主要设备处于陆续到货和吊装进厂安装过程中,公司采取了在现有租赁厂房安装调试部分设备以加快试产进度等补救措施,本项目尚未形成销售收入。以上新项目产线安装调试复杂程度高,部分关键设备调试须国外供应商支持,且各新产品的客户测试认证周期较长(3-12个月不等),叠加新冠疫情对各项工作的不利影响,最终较大程度拖慢了各新产品形成规模销售收入的时间。
公司新项目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主要产品为锂电铜箔、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低轮廓软板铜箔以及极薄挠性覆铜板等,技术指标在国内、国际处于先进水平,其中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为先进制程芯片封装领域的IC载板、类载板和高密度互连板(HDI板)的基材,可打破国外的垄断局面,实现国产替代;新项目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化解公司产品单一的风险,提升公司业务规模。
本次调整,公司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同时重点考虑了新项目建设投产进度情况,在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两个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新项目产品销量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能更充分地体现公司中期规划的业务布局和业绩增长逻辑,符合公司健康、稳健的发展战略,使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更具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公司技术/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更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参考了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等综合因素,同时重点考虑了新项目建设投产进度情况,在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两个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新项目产品销量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使得考核体系更具客观性、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公司技术/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更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本次调整只涉及对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增加新项目产品销量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调整,本次调整不存在导致提前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存在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故本次调整不存在向上述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问题。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本次调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基于当前行业客观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本次调整能切实激发激励对象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通过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整体业务量稳定提升,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利益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能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公司技术/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律师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变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中,本次激励计划变更事项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本次激励计划变更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变更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调整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业绩考核目标具有可行性与合理性,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现有核心团队的稳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文件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激励计划变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大道11号A5栋第六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6日
至2021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钟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21年7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7月29日召开等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大道11号A5栋第六层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人:佘伟宏、孙怡琳
联系电话:020-8251 2686传真:020-3220 3005
(三)登记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方邦股份”)董事会对2021年度1-6月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资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 12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7,760.00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776.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983.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 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79.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90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5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806.88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8.29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52.18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17.80万元;公司2021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033.35万元,2021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2.9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492.4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18.99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3,330.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于2019年8月1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21年1-6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额70,00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526.34万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39,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结构性存款账户、2个大额存单账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注2: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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