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0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7月17日及7月2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4号)及《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号)。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1年7月21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29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交易总金额为15,460,398.0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1年7月22日至7月29日,公司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22,23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最高成交价为4.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4元/股,交易总金额99,906,322.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8,143,86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2,035,966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