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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1〕07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毅先生

  (7)会议通知: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号)。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35,179,79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4.1468%。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20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0,739,07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8.0000%。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1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95,918,86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52.146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在表决第1、2、3、4、5、7、8、9、11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关联股东所持股份253,144,534股不作为有表决权股份,已在上述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中扣除。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195,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923%;反对5,579,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195,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923%;反对5,579,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06,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000%;反对5,562,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958%;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06,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000%;反对5,562,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958%;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195,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923%;反对5,573,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034%;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195,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923%;反对5,573,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034%;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2.0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01,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865%;反对5,869,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114%;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01,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865%;反对5,869,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14%;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2.04、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20,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04%;反对5,502,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541%;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20,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04%;反对5,502,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541%;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

  2.0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191,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96%;反对5,569,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012%;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191,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96%;反对5,569,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012%;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2.06、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326,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45%;反对5,393,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773%;弃权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326,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45%;反对5,393,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73%;弃权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2.0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499,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057%;反对5,223,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88%;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49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057%;反对5,223,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588%;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

  2.08、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308,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714%;反对5,45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194%;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308,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714%;反对5,453,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194%;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332,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86%;反对5,302,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140%;弃权1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332,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86%;反对5,302,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40%;弃权1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4%。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423,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23%;反对5,337,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385%;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423,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23%;反对5,337,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85%;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24,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32%;反对5,546,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847%;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24,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32%;反对5,54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847%;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34,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97%;反对5,527,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2%;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34,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97%;反对5,527,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2%;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34,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97%;反对5,527,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2%;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34,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97%;反对5,527,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2%;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700,3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19%;反对4,915,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17%;弃权302,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555,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449%;反对4,91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32%;弃权302,5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9%。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34,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97%;反对5,527,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2%;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34,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97%;反对5,527,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2%;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8、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34,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97%;反对5,419,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959%;弃权1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34,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97%;反对5,419,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59%;弃权1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4%。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33,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89%;反对5,351,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481%;弃权4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33,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89%;反对5,351,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81%;弃权4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400,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63%;反对5,177,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078%;弃权340,1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56,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351%;反对5,177,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67%;弃权340,1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2%。

  1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555,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408%;反对15,086,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669%;弃权1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555,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408%;反对15,086,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669%;弃权1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3%。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400,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61%;反对5,174,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070%;弃权343,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55,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348%;反对5,17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43%;弃权343,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祯、俞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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