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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6,711户,股份数量为1,527,896股,占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1.290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3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606,423股,并于2021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88,819,269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8,425,692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90,347,16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0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8,078,5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9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股份数量为1,527,89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290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3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6,711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27,89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02%。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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