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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法兰泰克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上接C23版)

  (上接C23版)

  上述WACC为税后折现率,本次评估采用的现金流为税前现金流,故折现率也应采用税前折现率,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税前折现率=WACC/(1-所得税率),则:税前折现率=12.19%/(1-15%)=14.34%。

  (三)2020年减值测试与2019年减值测试参数差异的原因解释

  奥地利Voithcrane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与2019年减值测试进行对比:

  

  国电大力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与2019年减值测试进行对比:

  

  注:(1)2020年国电大力折现率算式:见(二)(3)④;

  注:(2)2019年国电大力折现率算式:

  股权资本成本CAPM

  

  国电大力  Wd=0,We=100%。故本次折现率WACC= Ke=15%。

  上述WACC计算结果为税后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相关规定,为与本次现金流预测的口径保持一致,需要将WACC计算结果调整为税前口径。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SA36--BCZ85指导意见,无论税前、税后现金流及相应折现率,均应该得到相同计算结果。本次评估根据该原则通过迭代的计算方式将上述WACC计算结果调整为税前折现率口径。

  经计算,税前折现率为17.70%。

  

  注:上表测算时,资本结构中权益价值采用基准日时点市场价值进行计算。同时在采用区间方式测算时,选取行业整体市场价值2020年度区间日均总市值较2019年度区间日均总市值上浮48.08%,2019年D/E由47.24%变更为17.90%,2020年D/E由10.61%变更为12.57%;2019年折现率由17.70%变更为15.29%,2020年折现率由14.34%变更为14.26%,折现率检验测算均减小,可回收金额计算均大于含商誉资产组账面金额,对评估结论不产生影响。

  8.关于收购子公司情况。根据年报和相关临时公告,2020年度,国电大力的股权转让完成过户,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净利润3787.28万元,净利率31.42%。截至2019年3月,国电大力的机器设备金额为0、固定资产资产仅120.99万元、员工35人。请公司:(1)结合国电大力的产品、应用场景、业务模式等,补充披露国电大力固定资产较少的原因;(2)分析影响公司利润率的因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存在差异,请说明原因。

  公司答复:

  一、国电大力固定资产较少的原因

  国电大力主要从事水利、水电施工相关的起重机械等设备的设计研究与产品开发,主要产品包括缆索起重机、高速混凝土供料系统及布料机等,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大中型水电工程的施工和安装作业,如乌东德水电站、叶巴滩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等。国电大力主要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应用场景复杂,产品开发及设计的技术难度大、含金量高,因此国电大力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技术研发突破,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较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应用场景复杂

  在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中,缆索起重机主要应用于混凝土吊运及金属结构的安装,混凝土供料系统及布料机主要应用于混凝土运输及浇筑。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复杂,多建设于深山峡谷中,施工平台与基坑落差大,混凝土吊运重量大、频次高,对施工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准确性、安装架设及移动拆除便利性等各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不同项目的施工环境、施工要求均不相同,因此缆索起重机等施工设备具有高度定制化特征。

  (二)国电大力专注产品设计开发及技术研发突破

  国电大力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产品设计开发及技术研发突破。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国电大力承担了多个国家科技部专项资金项目和国家标准《缆索起重机》(GB/T28756-2012)与水电行业标准《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DL/T946-2005)的制订工作,拥有7项发明专利和12项实用新型专利,在缆索起重机等细分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

  (三)国电大力的业务模式

  国电大力专业为大中型水电项目提供缆索起重机及其配套技术服务。国内大中型水电项目一般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当相关产品招标失败或因技术、专利等因素导致其合格供应商不足时则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确定供应商。国电大力获知相应项目信息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详尽的全套缆索起重机解决方案以及对应报价,参与竞标。

  实际业务开展中,国电大力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化开发设计成套技术方案,在客户认可后向符合标准的企业采购或定制特定技术标准电机、缆机钢丝绳、制动器、液压站等零部件,再将组装环节交由生产基地进行组装生产。生产基地根据国电大力技术要求,在国电大力派驻的生产管理、工艺指导和监造人员监督与指导下完成对起重机主车、副车、拉板、小车、吊钩等的制造,并运输至项目地点进行交付。

  综上所述,国电大力主要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应用场景复杂,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国电大力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及技术研发突破,相关零部件通过合格的供应商采购后,直接运输到生产加工基地,在国电大力专业人员监督指导下完成制造和组装,无需采购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因此国电大力固定资产较少。这种模式在确保产品性能的前提下,可以实现和法兰泰克等制造能力较强企业的优势互补。

  二、影响公司利润率的因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的差异原因

  (一)同行业可比公司利润率对比

  国电大力核心产品为缆索起重机,属于大型物料搬运设备行业,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有天桥起重、润邦股份等,其利润率对比如下:

  单位:元

  

  (二)差异原因及影响公司利润率的因素分析

  国电大力利润率高于天桥起重、润邦股份等同比上市公司,主要由于产品类别、业务模式、业务规模、非经常损益等因素导致,具体如下:

  (1)产品类别存在差异

  国电大力主要产品为缆索起重机,专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具有高度定制化特征,技术要求高。

  用于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30t高速缆索起重机,在高强度使用工况下的性能和可靠性要求十分严苛,需要根据工程施工环境高度定制化、具有相当技术难度。

  近年来,国内的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如白鹤滩、乌东德、溪洛渡、向家坝、叶巴滩等水电站的大坝浇筑,均使用国电大力30t高速缆索起重机。国电大力在行业内具备丰富工程经验积累,获得行业内客户的高度认可。

  天桥起重主要产品为桥式起重机、有色冶炼装备、立体停车装备、煤炭洗选装备等;润邦股份的物料搬运装备主要用于集装箱码头、散料系统、船厂/堆场/工厂等,同时还涉及高空作业平台、海上风电装备、船舱配套装备、危废及医废处理、污泥处理等业务。两家公司的产品及应用领域与国电大力存在较大差异。

  (2)业务模式存在差异

  国电大力主要采用轻资产模式运营,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产品设计开发、技术研发突破,在经营过程中无需大量建设及采购固定资产、囤积库存,因此利润率存在差异。

  (3)非经常性损益因素

  国电大力2020年收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股权转让融资奖励395.5万元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利润率进一步提高。非经常损益因素导致国电大力利润率上涨6.96%。

  基于以上原因,国电大力相对其他两家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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