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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合计金额:14,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定制存款、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存款

  ●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2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13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78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与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A)

  1、产品名称: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定制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3、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1月1日(91天)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5、 认购金额:8,000.00万元

  6、 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及产品收益

  此产品为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单位定制存款类产品。本业务的结息方式为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存款人利息=存款本金×年化利率×存款天数÷360。存款天数是指存款起息日(即存入日,含当日)至到期日或解约日(不含当日)期间的天数。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B)

  1、产品名称:大连银行定制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3、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1月1日(91天)

  4、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0.30%-3.50%

  5、 认购金额:6,000.00万元

  6、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及产品收益

  本产品本为银行的存款类产品。本业务的结息方式为按季结息。存款天数是指存款起息日(即存入日,含当日)至到期日或解约日(不含当日)期间的天数。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之“6、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及产品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其中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系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前述委托理财受托方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一) 受托方基本情况

  

  注1: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2: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同业拆借;代客及自营外汇买卖业务;国外保函业务;国际保理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托方经营状况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成立于2007年12月24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是一家以国有股权为主导、外资和民营企业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的现代商业银行。截至2020年末,股本总额90.99亿元,其中国有股份占比64.69%,民营股份、外资股份与自然人股份占比35.31%。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农商银行,全国首家发行符合巴塞尔Ⅲ标准二级资本债的商业银行,全国首批6家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农商银行之一。截至2020年末,全行资产总额1915.12亿元,其中各项贷款1001.76亿元,负债总额1759.41亿元,其中各项存款1402.99亿元,设立营业网点102家,覆盖天津市整个辖区并辐射新疆和浙江,在岗员工2436人,平均年龄36.2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89.9%,并发起设立天津北辰村镇银行,参股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公司和河南南阳村镇银行,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20年全球1000强银行榜单中,按照一级资本排名,位列464位,国内银行第92位。

  近年来,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历史机遇,坚持“立足滨海、服务津京冀、辐射一带一路”的区域定位、“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三农、服务居民”的市场定位和“存款立行、资产兴行”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经营理念、业务结构、发展方式、发展动能”变革,坚持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大力推进数字化经营产品创新,形成涵盖公司、零售、国际业务等较为丰富的产品体系和完备的信息科技体系,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综合化、特色化定制金融服务。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推进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合规立行、科技兴行,实现零售业务跨越式发展、公司业务专业化发展、金融市场业务转型发展,努力为实体经济、为股东、为社会创造价值,向“合规银行、智慧银行、价值银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迈进。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亿元

  

  大连银行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的子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成都、沈阳、丹东、营口设立8家分行,在大连地区设有总行营业部及10家管理型支行,全行共184个营业网点,员工近6000人。截至2020年6月末,大连银行资产总额426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11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894亿元。在2020年7月出版的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前一千家大银行排名中,大连银行位列第321位。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大连银行控股股东,持有大连银行股份34.2亿股,持股比例50.29%。中国东方是由财政部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金融机构,业务涵盖不良资产、保险、银行、证券、信托、普惠金融、信用评级和国际业务等,是一家服务网络覆盖全国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大连银行将以先进的股份制银行为发展标杆,充分依托中国东方的全价值链金融服务平台优势,不断优化调整业务布局,加大对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打造差异化经营特色,推动金融科技与传统业务的融合,加速零售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大力拓展轻资本业务,探索建立“商行+投行”的发展模式,推进金融市场及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本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向市场化、精细化、智能化的现代银行不断迈进。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6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4,000.00万元,占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9.4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和证券公司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定制存款(定期)协议书》及电子回单;

  2、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的《大连银行定制存款业务协议》及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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