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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公司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审慎确定具体回购价格。上述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随后陆续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以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5日和2021年7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需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2,014,200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7月31日总股本的0.2208%,最高成交价为23.3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930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44,523,555.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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