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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新泉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新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25元/股)的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已触发“新泉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泉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泉转债”全部赎回。

  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前,“新泉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15.25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后,未实施转股的“新泉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新泉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新泉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有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投资者持有的“新泉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关于实施“新泉转债”赎回的公告。

  一、“新泉转债”发行及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45,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90号文同意,公司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6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泉转债”,债券代码“113509”。自2018年12月10日起 “新泉转债”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3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5.25元/股。

  二、“新泉转债” 本次提前赎回情况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新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25元/股)的130%,已触发“新泉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新泉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新泉转债”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泉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公司后续披露的关于实施“新泉转债”赎回的公告中确定)登记在册的“新泉转债”全部赎回。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新泉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时间、价格等具体事宜。在赎回期结束前,公司将至少发布 3 次“新泉转债”的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新泉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具体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五、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前,“新泉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15.25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后,未实施转股的“新泉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新泉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新泉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有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投资者持有的“新泉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投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0519-85122303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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