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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835,4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67%;顺昌投资持有公司累计质押股份合计22,4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15%,占公司总股本的30.56%。

  一、股份质押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顺昌投资通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2、 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单位: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投资”)未来半年内无到期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4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4.92%,占公司总股本的14.20%,对应融资余额为88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顺昌投资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能够切实履行到期回购的义务,截至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与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审议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为前提。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及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及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冀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冀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冀星先生

  冀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3月出生,获中国石油天然气化工(应用化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正和生物柴油实验室主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特种油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专家、某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专家。冀星教授在生物质新能源领域创新技术开发、合成工艺、生物柴油性能应用、发动机与减排全产业链技术和政策、法律法规建设做出了开创性贡献。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及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

  ● 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由“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拟25%用于员工持股计划,75%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及进展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5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也即2021年1月1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截至2021年7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34,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1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5.7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7.3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976,421.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近期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股价的变化,为尽快完成公司股份回购事项,保障投资者利益,基于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拟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部分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公司决定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

  2、 公司决定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拟25%用于员工持股计划,75%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除了前述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以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其他各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三、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的影响

  本次调整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量了目前公司实际回购情况及货币资金状况、市场情况等客观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和支付回购资金,具有一定实施弹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调整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及用途的议案》,决定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及用途进行相应调整。

  本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用途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用途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4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4日

  至2021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涛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崇福大道761号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传真号码:(0573)88623119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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