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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60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蓝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环境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广西蓝德于一份融资额为人民币14,992.5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本公告之日,环境公司为广西蓝德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92.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5月21日,广西蓝德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主合同”),招银租赁同意向广西蓝德提供人民币14,992.5万元的融资额,用于购买一批环保设备,租赁期限90个月。2021年8月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环境公司与招银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环境公司为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针对本次担保,广西蓝德提供了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高蓝德”,广西蓝德的控股股东、环境公司的子公司)提供了保证反担保。有关的融资、担保和反担保关系示意如下: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集团可以对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对多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3月24日、5月17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的通函。本次担保及相应的反担保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人全称: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南宁市相思湖新区邕隆公路石西垃圾处理厂办公楼(1栋);注册资本:人民币12,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唐水秀;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及工业油脂加工生产、销售等。广西蓝德未曾聘请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广西蓝德为深高蓝德的全资子公司,深高蓝德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之中,环境公司持股67.14%,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共3人合计持股24.42%,此外,并无其他股东持股5%以上。

  广西蓝德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按照约定,招银租赁已向广西蓝德提供总额人民币14,992.5万元期限90个月的融资额,用于购买一批环保设备,并已全额支付予设备供应商。招银租赁取得该等设备的所有权并将其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广西蓝德使用,广西蓝德承租上述租赁物并向招银租赁支付租前息和租金。

  根据《保证合同》,环境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主合同项下广西蓝德对招银租赁的全部债务(包括租金总额、违约金、手续费以及招银租赁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为防范本次担保的风险,本公司已就本次担保事项安排反担保措施如下:

  (1) 2021年8月3日,环境公司、深高蓝德及广西蓝德签署了《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为保障环境公司在代广西蓝德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深高蓝德以其现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以连带保证的方式向环境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的责任。

  (2) 2021年8月3日,环境公司与广西蓝德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反但保合同》,约定为保障环境公司在代广西蓝德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广西蓝德将以其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合法享有的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三期改扩建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内的全部应收账款质押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的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3月24日就本集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意见,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24日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88.5亿元,包括因银行为本公司发行人民币8亿元债券提供担保而进行的反担保、按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阶段性担保以及将于2021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失效的为多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担保的授权(其中包括本次担保及相应的反担保)。此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还对外提供了人民币2,850万元担保(本公司已在收购协议中采取了充分的风险防范措施)。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53,261.3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4,992.5万元。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广西蓝德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61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8月3日委任独立董事徐华翔先生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委任独立董事缪军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于上述委任后,本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为董事胡伟先生(委员会主席)、董事廖湘文先生、董事戴敬明先生、独立董事李飞龙先生和独立董事缪军先生;审核委员会的成员为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委员会主席)、独立董事李飞龙先生、独立董事缪军先生和非执行董事李晓艳女士;薪酬委员会的成员为独立董事李飞龙先生(委员会主席)、独立董事白华先生、独立董事徐华翔先生及非执行董事李晓艳女士,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为独立董事李飞龙先生(委员会主席)、独立董事白华先生、独立董事缪军先生和执行董事胡伟先生,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为独立董事徐华翔先生(委员会主席)、执行董事廖湘文先生、执行董事王增金先生、执行董事文亮先生和非执行董事陈海珊女士。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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