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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涉案的金额:六冶涉及诉讼的金额包括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9,729,461.66元、利息暂计人民币6,123,623.48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次公告涉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情况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原告:六冶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周永康

  被告: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铝业)

  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武宁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飞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案情

  2014年3月,六冶与忠旺铝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于2017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忠旺铝业将合同约定的项目发包给六冶。六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并完成了施工,2017年8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但忠旺铝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结算义务,仍拖欠六冶工程款人民币59,729,461.66元。

  由于忠旺铝业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六冶于近日向位于天津市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津01民初563号), 受理了六冶的诉讼请求。六冶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冻结忠旺铝业银行存款人民币65,853,085.14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目前尚未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财产保全申请作出的裁定。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诉讼请求内容

  六冶就与忠旺铝业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具体诉讼请求内容主要如下:

  (一)判令忠旺铝业向六冶支付工程款(含质保金)暂计人民币59,729,461.66元(最终以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果为准);

  (二)判令忠旺铝业向六冶支付利息,以欠付工程款数额为基数,自2017年9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上述暂计数额人民币59,729,461.66元为基数暂计至起诉之日为人民币6,123,623.48元);

  (三)判决六冶在第一项请求工程款数额范围内对本案涉诉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四)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忠旺铝业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 报备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三)《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津01民初5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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