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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07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厦门中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泓”)50.99%股权,厦门中泓由于开发建设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申请联合贷款人民币不超过220,000万元,厦门中泓以自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我司按贷款金额的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超过112,200万元,厦门中泓向我司提供反担保;厦门中泓另一股东中雅(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贷款金额的0.01%向我司提供反担保。

  我司曾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我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12,200万元,未超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情况及担保额度使用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中泓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7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黄晟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澳路510号七层720之4单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99%股权,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中雅(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01%股权。

  厦门中泓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厦门中泓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中交地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债务人:厦门中泓房地产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向下债务总金额的51%,即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1,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中交地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债务人:厦门中泓房地产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人民币35,7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中交地产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债务人:厦门中泓房地产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未清偿债务的51%(不超过25,5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我司为厦门中泓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厦门中泓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我司整体利益;厦门中泓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我司对厦门中泓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厦门中泓及其股东中雅(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我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1年6月30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1,301,448.89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425.11%。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217,449.54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 71.03%。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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