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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10:00。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3号院3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1年8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审议《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说明:1、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1-3回避表决。

  (二) 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8月4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3号院3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

  3. 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1年8月17日16:00前传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3号院3号楼12层证券部收,邮编:10007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 会议联系人:项先生

  会议联系电话:010-83682311

  会议联系传真:010-6378932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3号院3号楼12层

  邮政编码:100070

  3.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 备查文件

  1.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44 投票简称:立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三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87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比例减少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方数科”)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樊立先生和樊志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年6月8日,樊立先生、樊志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云门智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6,146,700股,占当时(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496,114,864股)公司股份总数的1.24%(本次减持股份为2018年樊立先生、樊志先生通过云门智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增持部分);其中樊立先生减持其通过“云门智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06,364股,占当时(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496,114,864股)公司总股本的0.28%;樊志先生减持其通过“云门智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740,336股,占当时(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496,114,864股)公司总股本的0.96%;

  2021年7月13日,樊立先生、樊志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42,440股,占当时(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496,114,864股)公司股份总数的0.51%(本次减持股份为2018年樊立先生、樊志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部分);其中樊立先生减持2,495,640股,占当时(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496,114,864股)公司总股本的0.50%,樊志先生减持46,800股,占当时(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496,114,864股)公司总股本的0.01%。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48,834,45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96,114,864股增加至644,949,31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樊立除上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通过“云门智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06,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8%;樊志除上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通过“云门智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740,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 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并签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樊立、樊志签署的《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88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部分

  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接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樊立先生及樊志先生函告,获悉樊立先生及樊志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原实际控制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82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同时,增强公司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同意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逸先生、俞珂白先生、许翔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制定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逸先生、俞珂白先生、许翔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登记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有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员工放弃的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逸先生、俞珂白先生、许翔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83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9日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斐召集和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保证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84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孙剑非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孙剑非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ubic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证券代码:300344

  法定代表人:汪逸

  董事会秘书:项良宝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3号院3号楼12层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82311

  联系传真:010-63789321

  互联网网址:http://www.taikongintel.com

  电子信箱:public@taikong.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剑非,其基本情况如下:

  孙剑非先生,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美国南加州大学金融学博士。曾在美国内华达大学雷诺分校任教,曾兼任 Eagle Peak Fund LP 等对冲基金的咨询顾问,2010年9月起曾先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南京审计大学社会与经济研究院任教,并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了国家财政部组织的2014年第五批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项目、以及2012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SAIF)副教授,党委委员,MBA项目学术副主任,晨鸣纸业、天沃科技、跃岭股份、南亚新材独立董事,曾为益海嘉里、申科股份、招商地产、万达信息等中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和培训。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对《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三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8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1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将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3号院3号楼12层

  收件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82311

  传真号码:010-6378932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发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孙剑非

  二○二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前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剑非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说明:

  1、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该议案不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 多选或漏选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85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数量为148,834,450股,发行价格为3.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8,547,599.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61,822,283.48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 7月20日到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319002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8,547,599.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61,822,283.48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整体计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类别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筛选,选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现金管理。

  6、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因市场波动而受到不利影响情形。

  (2)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况来进行现金管理。但不排除由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本次投资出现流动性风险。

  (3)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投资者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8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规划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专项核查,出具的《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兴业证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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