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83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回购价格上限21.34元/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开始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1.34元/股(含)调整为20.64元/股(含)。详见公司2021年5月20日、2021年6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9)及《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
2021年5月2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详见公司2021年5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8,58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最高成交价为13.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1元/股,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495,412,501.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2,067,12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5,516,78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 开盘集合竞价;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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