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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8月18日届满,目前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延期换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5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8月1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董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现任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7日17:30止,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将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第四届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在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五家;

  6、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并且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7、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2)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6)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7)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8)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9、独立董事提名人在提名时,还应当重点关注独立董事被提名人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

  (2)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

  (3)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4)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

  (6)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职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被提名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提名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形、仍提名该被提名人的理由、是否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及应对措施。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

  2、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即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1年8月7日17:3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3、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资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慧君

  联系电话:0574-87749785

  传真:0574-88365122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832号

  邮编:315103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6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8月1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股东代表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7日17:30止,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2、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并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

  2、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4、监事候选人履历表、书面声明及承诺;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1年8月7日17:3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3、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资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慧君

  联系电话:0574-87749785

  传真:0574-88365122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832号

  邮编:315103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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