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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7月2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朱辰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1—037)。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编号:2021—038)。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38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兴源创”)于2021年8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于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会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商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展开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已制定相应的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业务审批流程较为完善。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开展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金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金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华兴源创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订《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华兴源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对华兴源创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兴源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37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2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82.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193.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8,089.3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647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4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5.04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5.6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99.97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3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2,567.89万元。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9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已注销。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对现阶段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法务部作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华兴源创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华兴源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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