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国证监会工作部署,更好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郑商所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精心组织筹备2021年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建设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各试点项目陆续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据了解,2021年郑商所预计投入1.2亿元,在新疆、甘肃、广西等8个省(自治区)继续加大“保险+期货”试点支持力度。
在组织模式及业务模式方面,一是引导形成财政补贴一部分、农户缴纳一部分、交易所支持一部分的保费来源结构。主导开展的18个项目中,外部资金约占预算总保费的42%,比2020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
二是与山东、河南农业保险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试点,推动地方财政由“被动融入”向“主动作为”转变。在河南、山东与政府部门联合开展的苹果、花生试点中,财政为试点提供50%的保费补贴。
三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项目。根据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特点尝试提供差异化服务,进一步挖掘“保险+期货”模式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上的精准性。
四是稳妥探索试行特色农产品上的“保险+期货”收入险模式。在延安,特别支持开展1个小规模苹果“保险+期货”收入险项目,为推动当地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综合解决果农“丰年难丰收”“因灾减产”问题积累实践经验;
五是结合品种产业链特征积极引入龙头企业、信贷机构介入项目。广西、云南糖料蔗品种及新疆甜菜品种上,积极引导订单收购企业在试点组织实施、协助农户基于保单获取信贷等方面提供支持。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郑商所将把“保险+期货”试点建设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持续提升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程度,确保试点项目合规有序实施,增强参保农户的参与感、获得感、满意度,让“保险+期货”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的作用落在实处,在相关地区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更多期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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