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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拟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质押期间产生的孳息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该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可交换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2333号),并完成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9日、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021年8月5日,公司收到海垦控股集团通知,海垦控股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已成功发行,债券简称为“21海垦EB”,债券代码为“137125.SH”,实际发行规模为5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第一年票面利率区间为0.1%,第二年至第三年票面利率区间为1%,设置到期兑付补偿利率2.5%。本次可交换债券转股价格为5.25元/股,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止,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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