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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担保情况及进展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捌仟万元整(¥1,280,000,000.00)的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微电子”)2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资金用途为公司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参与利盟投资、融资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2021年8月4日,公司就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分别签署了《保证担保函》和《股权质押合同》。

  二、保证担保函及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担保函

  被担保人: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珠海华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的主债权:赛纳科技作为债务人,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捌仟万元整(¥1,280,000,000.00)(即贰亿美元($200,000,000.00(含)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USDCNY6.4计算出的等值人民币金额)(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期限36个月(含),利率为6%/年。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本次融资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以及在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情形下产生的资金返还、损害赔偿等债务。

  保证期间:主债权到期日之日起三年。若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主债权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二)股权质押合同

  质权人:珠海华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出质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担保的主债权:质权人与赛纳科技签订的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以下统称“主合同”)约定的由质权人向赛纳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捌仟万元整(¥1,280,000,000.00)(即贰亿美元($200,000,000.00(含)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USDCNY6.4计算出的等值人民币金额)的投资款项。

  质押标的:公司持有的艾派克微电子25%的股权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以及在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情形下产生的资金返还、损害赔偿等债务。

  三、本次担保尚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保证担保函

  2、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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