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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0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根据《反馈意见》列出的问题,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已按照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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