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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68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1-052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 122243、113009债券简称: 12广汽02、广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68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三菱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合营公司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变更后项目总投资由114,045万元调整为67,46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晖楼物业出租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附属公司骏威汽车有限公司将位于广州市越秀区金晖楼的部分物业及车位(建筑面积合计1924.6417平方米),出租给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诚实业有限公司,价格按照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三年租期总金额约为703.08万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庆洪、冯兴亚、陈小沐、陈茂善回避表决;经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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