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维建收到福建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9日,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建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6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

  张维建:

  经查,你担任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期间,你儿子张焕鹏于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2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4,200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改进、学习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坚决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