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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现场推举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3日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于文波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于文波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知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灼创投”)持有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38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782%,该等股份为知灼创投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8月9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知灼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381,000股。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381,00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8,381,000股;(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381,00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根据股东知灼创投提供的相关信息,知灼创投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其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知灼创投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企业保证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企业保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2、如本企业违反减持比例的承诺,本企业应将超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

  3、如本企业违反减持价格的承诺,本企业应向公司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减持价格之差,以及转让股份数相乘计算。

  4、本企业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时,公司有权从对本企业的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因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不能完全实施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相关人员的聘任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张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顼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雪先生(主任)、权锡鉴先生、李学于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权锡鉴先生(主任)、张顼先生、赵春旭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春旭先生(主任)、王目亚先生、李雪先生。

  4、战略委员会委员:张顼先生(主任)、张秀涛先生、臧强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 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雪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秀涛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学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目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目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玉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熊玉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熊玉琳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于文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于文波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简历

  熊玉琳女士,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日语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学历。2010年7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广东敬海(青岛)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北京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广东敬海(青岛)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务经理;2018年4月至今,就职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法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熊玉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中心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尚华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 《选举张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选举张秀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选举李学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选举臧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选举王目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选举蒋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选举李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选举权锡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选举赵春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选举于文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选举王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乐山20GW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7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8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1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3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4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6议案名称: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7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8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年度-2023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议案14及议案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芳晋、丁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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