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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763,358,778股于2021年6月24日解除限售,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6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44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超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45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素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4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6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166,557,991股。根据发行结果,天山铝业向2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63,358,77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5.9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959,999,995.9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481,132.08 元(不含税)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959,518,863.82元。截至2020年12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11001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靖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等银行开设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附件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监管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1年7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32523629、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0820188000283248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依法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和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五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59,502,825.95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10234号)鉴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有25.95元预先投入未置换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1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不存在节余的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附表1: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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