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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76,371,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389%。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76,28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4%。

  (2)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90,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91,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90,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1,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15%;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8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0,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8%;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7%;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170%;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885%;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45%。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1,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

  反对59,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926%;

  反对5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207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1,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15%;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8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1,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

  反对59,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926%;

  反对5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207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1,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15%;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8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1,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15%;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8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30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69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30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69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30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69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304%;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1,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15%;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8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1,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15%;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8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1,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15%;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8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1,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15%;

  反对5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8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30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69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30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69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1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304%;

  反对59,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69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含7.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4,97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4,237,01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0,738,9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2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332.75万元(包括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余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累计收到的未使用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累计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2,270.78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 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负责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含7.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现金管理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的安全,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上述现金管理行为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并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奥海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因此,国金证券对奥海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 10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5,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8元,共计募集资金1,214,976,000.00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72,616,452.8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42,359,547.17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0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律师费用(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税)、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不含税)、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1,620,566.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20,738,9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2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0年8月24日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于2020年9月3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研发向生产的转换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由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考虑到变更后的实施地址更符合项目的实际需要,更能充分利用人员、设备、厂房等各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的进展。于2020年9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公告》(2020-026)。

  (2)为快速的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募投项目“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了继续在原实施地点上建设5条无线充电器生产线之外,在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园1幢厂房、2幢厂房内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另外5条智能快充生产线,以缩短生产线正式投产时间。增加实施地点后,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仍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2020-046)。

  (3)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7月31日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7月31日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379.3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379.3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日出具了天健审〔2020〕7-79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20-025)。

  6、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11,963.51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27)。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3,327,543.27元。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附件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实时理财等产品。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负责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286728D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8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501

  法定代表人:刘昊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深圳奥达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备注:以上2020年度数据业经审计,2021年1至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达的经营发展及增强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公司拟继续对深圳奥达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方式和金额以实际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三、对外担保的原因及风险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对深圳奥达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求所确定的,有利于提高深圳奥达的业务合作信用,保证深圳奥达的生产经营活动迅速开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及提示

  公司本次为深圳奥达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经营发展需要确定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深圳奥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合计38,792.3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5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达承接业务提供担保是根据深圳奥达经营发展及业务需求所开展的,可以帮助深圳奥达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深圳奥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控制其生产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达的经营发展方向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本次为深圳奥达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深圳奥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本次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授信额度另行签署授信合同等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5 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法定代表人:刘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最近一年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备注:以上2020年度数据业经审计,2021年1至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合计38,792.3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5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永强,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雷柏科技、瑞和股份、科瑞技术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蓝思科技、科力尔、大族激光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雷柏科技、瑞和股份、科瑞技术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蓝思科技、科力尔、大族激光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6、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解、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胜任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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