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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5日

  至2021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8月20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8月2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4、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1-58266088

  传真号码:021-59990826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815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8月16日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2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anyou-medica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8月16日14:00-15: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现就2021年半年度业绩情况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2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anyou-medica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8月16日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  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先生

  总经理  徐农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David Fan(范湘龙)先生

  财务总监  俞志祥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16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2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anyou-medical.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266088

  电子邮箱:ir@sanyou-medic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雯琪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78,057,381.28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1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的说明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现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1,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1,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2021年半年度(或“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472.17万元,2021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15.0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8,089.61万元(包括现金管理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证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恒丰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及收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118.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57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于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公司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已经于2020年12月31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8,920.21万元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和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松柏,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7年开始为三友医疗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泰格医药(300347)、恒源煤电(600971)、济川药业(600566)、惠泰医疗(68861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亦超,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三友医疗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易明医药(002826)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许,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7年开始为三友医疗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龙元建设(600491)、百润股份(002568)、同和药业(300636)、美迪西(688202)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协商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20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调整;公司为2020年度新上市公司,2021年度首次执行内控审计,无上一期可比内控审计费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同)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7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权有效期为一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本次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贷款手续等。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公司代码:688085                            公司简称:三友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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