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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1-09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8月9日、8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8月9日、8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公司发现有媒体报道“5.6万台设备纠纷”、“浙江亿邦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实名举报”等事项,公司的股价出现一定程度波动。经核实,公司不存在报道所述相关情况。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1-093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如下: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存在涉嫌严重财务造假、严重信息披露违规以及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涉嫌巨额职务侵占掏空上市公司资产等违规问题。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与亿邦科技的合同纠纷。媒体报道称纽博实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丹峰存在关联关系,纽博实业签收的56000台服务器系代上市公司签收。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公司与亿邦科技之间签订服务器买卖合同后,纽博实业与亿邦科技产生往来的过程和原因,以及相关交易的款项支付情况;(2)纽博实业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纽博实业是否代上市公司签收相关服务器。

  二、关于托管费用。媒体报道称部分上市公司员工曾于2018年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用3000余万元,但该笔费用未被上市公司计入当年发生的托管费用中。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媒体报道中提到的相关方是否曾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用,及其支付托管费用的原因和具体金额;(2)相关方是否系代替上市公司支付托管费用,与上市公司及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3)上市公司2018年发生的托管费用的具体金额、相应的托管方,是否存在少计托管费用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职务侵占。媒体报道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曾开具比特币账户,利用上市公司购买的矿机挖矿并将产生的矿池收益据为己有。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自2018年以来是否持有或曾经持有比特币,如有,请说明比特币的来源;(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实际控制人及配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请律师发表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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