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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4.2万元/年(含税)调整为12万元/年(含税)。

  此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推荐,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徐芳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徐芳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查徐芳宁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徐芳宁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在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芳宁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82,500股,徐芳宁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徐芳宁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现将徐芳宁女士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联系邮箱:newlandzq@newland.com.cn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邮编:350015

  徐芳宁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徐芳宁,女,1990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徐芳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2,5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洲联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中关村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中关村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该合作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5.00亿元,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5.00亿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业务及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1年度可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3.5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亿元,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50亿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网商融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亿元。截止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2.50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7.50亿元。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董事会可在融资性担保余额不超过10.00亿元的额度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事项,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本次董事会审议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金额为5.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5.0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4日。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网商融担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208J,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11室,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玲莉。网商融担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担保业务。经查询,网商融担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合同要素条款约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所有偿付义务,包括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保证金和保证金补足义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赔偿款项。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金额:不超过本金人民币5.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网商融担公司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

  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中关村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被担保人在借款平台上向中关村银行申请的借款本息

  (2)业务合作规模金额:不超过本金人民币5.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4)保证期间:被担保的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协议生效: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因业务需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持续向助贷模式升级。被担保人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网商融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因业务需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持续向助贷模式升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风控体系健全,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整体业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8,048.0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89%。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0,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6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80,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1%。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14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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