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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审核结果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于2021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2021年第1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业务的市场状况及竞争优势等补充说明其估值的合理性和业绩预测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中科,股票代码:002819)自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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