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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下转C6版)

  股票简称:海天瑞声                    股票代码:688787

  

  (Beijing Haitian Ruisheng Science Technology Ltd.)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1年8月12日

  特别提示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瑞声”、“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2、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7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8,703,10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3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7月29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94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1.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9.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止2021年7月2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0.27倍。公司本次发行价格36.9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1.65倍,低于公司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4、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所在的细分领域为人工智能基础数据服务领域。近年来,参与该行业的公司不断增多,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有效地制定并实施业务发展规划,则将受到竞争者的挑战,从而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的经营状况下滑、市场地位下降和可能失去主要客户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收入主要来自老客户,新客户收入占比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主要来自老客户,新客户收入占比较低。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发行人来自老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达到88.58%、89.09%及93.47%。发行人正致力于维护老客户、拓展新客户,若老客户降低对公司产品、服务的采购量或公司未能维持与老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情况将受到不利影响;若新客户拓展情况不达预期,则公司的经营情况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专利被申请宣告无效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根据发行人收到的由专利代理机构转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授权的9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截至2021年5月7日,发行人已经收到上述专利中7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其中7项发明专利维持专利权有效,1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维持部分有效,其余2项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事项尚处于正常审理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尚未作出裁定。

  尽管剩余2项涉及无效宣告请求的相关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较小,但不排除发行人的相关专利权被部分或者全部宣告无效的可能,若公司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公司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或其权利要求中公开的技术点可能存在被竞争对手或第三方模仿的风险,若相关方模仿上述技术从事与发行人同类型业务,参与市场竞争,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核心技术快速迭代的风险

  由于人工智能行业整体发展较为迅速,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下游需求随着行业发展不断发生变化,发行人进行数据开发所需的各项技术也面临着快速迭代更新的风险。如果发行人无法保持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洞察能力以及对研发人才的有效组织和研发经费的经济投入,则可能导致发行人在行业技术快速迭代过程中无法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技术优势,进而对发行人的客户拓展、产品创新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务发展受下游人工智能领域发展状况影响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为AI产业链上的各类机构提供算法模型开发所需的训练数据,服务于下游人工智能行业发展。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与下游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若未来人工智能领域景气度下降,或因技术更迭使得对训练数据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六)经营业绩受税收优惠政策影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报告期各期税收优惠影响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84%、22.96%和24.94%,经营业绩受税收优惠政策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的条件,则公司将无法持续享受税收优惠或存在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减少的可能性,并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七)采购成本上升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采购原料数据采集、标注所支付的数据服务费占发行人各年采购总额的比重较高,分别达到81.22%、79.84%和84.69%。随着城乡生活成本的持续提升,前述采购价格可能存在持续上升的趋势,若发行人的技术发展带来的效率提升无法抵消前述采购成本上升的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八)数据安全相关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训练数据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以数据的形式体现。一方面,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快速发展和规模的持续扩张,原料数据采集与数据加工的数量持续增长;另外一方面,与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规章体系逐步完善。如果将来公司未能根据法律规章的更新要求及时调整现行业务开展方式、公司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研发升级未能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或客户未能遵守训练数据产品保护相关商业约定,则公司可能面临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规章的要求、训练数据产品被泄露、盗版等数据安全相关风险或可能产生诉讼纠纷,进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九)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出口地包括美国、日韩等国家或地区。2018年至2020年,公司出口美国的营业收入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12.96%、19.48%和19.93%。公司相关境外业务始终严格遵守中国及他国法律。但国际局势瞬息万变,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如果中美双方出台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可能会影响美国市场相关客户将数据提供给公司用于标注,减少与公司进行训练数据方面的业务合作,公司相关业务可能会受到约束,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7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2366号文,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的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 344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海天瑞声”,证券代码“688787”;本公司A 股股本为42,8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8,703,102股股票将于2021年8月13日起上市交易。

  三、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8月13日

  (三)股票简称:“海天瑞声”,扩位简称:“海天瑞声”

  (四)股票代码:68878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2,8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700,000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8,703,102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4,096,898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605,000股,其中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股票数量为535,000股;华泰海天瑞声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1,070,000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481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91,898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18%,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31%。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5.81亿元,2020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3,337.40万元;2019年、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158.68万元、8,208.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624.66万元、7,301.54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贺琳,本次发行前贺琳直接持有公司27.01%的股份,并通过控制中瑞安间接控制公司15.4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2.44%的股份。本次发行后,贺琳直接持有公司20.26%的股份,并通过控制中瑞安间接控制公司11.5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1.83%的股份。

  贺琳基本情况如下:

  贺琳,女,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1987年至2017年7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从事语音识别、语音合成、汉语语言理解、语音心理测试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先后参与了“汉语人-机语音对话系统工程”、“汉语语音参数合成”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八六三计划智能计算机主题项目和中国科学院“八五”重大项目,完成《计算机汉语口语输出系统的设计与实现》等论文十余篇,参与编写《汉语语音合成-原理和技术》著作。贺琳为海天瑞声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5名、核心技术人员6名。

  1、董事

  注:本届董事会的任期已经届满,公司将于上市后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董事会成员将在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前继续履行职责。

  2、监事

  注:熊敏为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监事会的任期已经届满,公司将于上市后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监事会成员将在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前继续履行职责。

  3、高级管理人员

  注:本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经届满,公司将于上市后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换届聘任前继续履行职责。

  4、核心技术人员

  (二)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后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

  2、间接持股

  同时,贺琳、唐涤飞、李科、吕思遥、黄宇凯、熊敏五人通过华泰海天瑞声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股票,具体情况见本节“八、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除上述已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详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发行人于2015年12月设立中瑞安、中瑞立两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并以股权受让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其基本情况、出资人和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1、中瑞安

  (1)基本情况

  (2)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

  中瑞安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中瑞安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中瑞安普通合伙人创世联合的股权结构如下:

  中瑞安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未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委托他人管理其资产,亦未接受他人委托管理资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中瑞立

  (1)基本情况

  (2)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

  中瑞立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中瑞立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中瑞立普通合伙人创慧科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中瑞立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未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委托他人管理其资产,亦未接受他人委托管理资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二)发行人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自2015年12月用于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设立以来,发行人股权激励有关的变动情况如下:

  1、增加陈琪为激励对象

  2016年3月,贺琳与公司员工陈琪签订《出资份额转让协议》,贺琳向陈琪转让94.7368万元的中瑞立出资份额(对应发行人股份比例0.90%),其中已实缴9.4736万元。本次出资份额转让价格为9.4736万元。

  2、增加吕思遥为激励对象,调增李科出资份额,调减程显峰、张蕊出资份额

  2016年8月,发行人为了进一步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及股权激励安排,对中瑞安员工持股情况作出调整安排:

  3、因程显峰离职,收回其出资份额

  2019年1月,程显峰由于个人原因离职。程显峰与创世联合签订了《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程显峰向创世联合转让其所持有的288.8889万元出资份额(对应发行人股份比例4.77%),其中已实缴43.3334万元,转让价格为43.3334万元。转让后,程显峰不再持有中瑞安出资份额。

  (三)股权激励实施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发行人参考同期投资机构入股的价格,对上述员工持股调整事项在对应期间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事项,也并无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况,股权激励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同时公司历史上的股权激励事项对于公司的控制权认定并不产生影响。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注:中移投资承诺“本方在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六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方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中网投承诺“本方在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六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方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所述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2019年12月26日,2020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了发行人的上市申请。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通过实际控制其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最终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最终跟投数量为535,000股。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已依据相关规则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华泰海天瑞声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1年3月1日

  备案日期:2021年3月10日

  备案编码:SQC329

  募集资金规模:4,780万元(不含孳生利息)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华泰海天瑞声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持有人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对于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该资管计划中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人员均已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瑞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高管和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华泰海天瑞声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为1,070,000股,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华泰海天瑞声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070万股。

  二、每股价格

  每股价格为36.94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股。

  四、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21.65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04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1.71元/股。(按照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8.09元/股。(按照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为39,52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635.69万元。

  2021年8月9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8月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2,80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2,800,000.00元。

  九、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及明细构成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3,635.69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5,769户。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1035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公告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下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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