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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30日,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

  3、公示方式:公司官网。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至公司证券部。

  5、公示结果: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示期满,公司证券部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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