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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7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1-029、2021-030、2021-031、2021-037)。

  2021年5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止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2017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年度报告》,2017年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同时,2017年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曾仁刚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鉴于第三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53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年度报告》,2019年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同时,2019年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曾仁刚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因离职情形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鉴于第二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04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017年激励计划第三期因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离职情形股份共40.53万股,涉及激励对象27人、2019年激励计划第二期因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离职情形股份共47.04万股,涉及激励对象8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875,7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7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份为0股,2019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份为441,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387790),并向登记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5,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依据、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回购数量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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