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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近日接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1]82第244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晶华现场检查发现,江苏晶华建有危废仓库,但大量废包装桶未入库存放,而是贮存在厂区北侧围墙外预留地的临时暂存场所内,该场所用移动式伸缩蓬搭建,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二款的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晶华已经完成临时堆场内废包装桶的清理工作并通过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现场检查确认。该事件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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